铜鼓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鼓九银村镇银行关联法人铜鼓**传媒有限公司授信议案》,同意给予铜鼓**传媒有限公司授信总额300万元。由于铜鼓**传媒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且该授信金额超过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给予铜鼓**传媒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5年8月-2026年8月,有效期壹年,授信品种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授信条件及定价政策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下,根据铜鼓**传媒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对授信企业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授信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后用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铜鼓**传媒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广告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器材租赁、销售 | 徐* | 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城南西路*号 | 1000万元 | 铜鼓县**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同类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铜鼓**传媒有限公司授信总额300万元,将占我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7.01%。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我行与铜鼓**传媒有限公司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铜鼓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