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靖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授信》议案,同意给予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授信总额3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300万元,100%保证金或银行存单质押的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由于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且该授信金额超过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给予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300万元,100%保证金或银行存单质押的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有效期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授信条件及定价政策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下,根据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对受信企业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授信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用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劳务分包;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 | 查** |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后港西路**号 | 20000万元 | 靖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同类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授信总额300万元(其中敞口金额300万元,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0万元),若额度全部使用,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即授信金额剔除质押的保证金存款或银行存单后的金额)将占我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6.58%。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我行与靖安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靖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