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集团授信议案》,同意给予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授信总额7118万元(其中敞口金额 7118万元)。本次单笔给予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授信650万元,由为我行关联方,且该授信金额超过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我行给予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650万元,有效期壹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授信条件及定价政策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前提下,根据城建集团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对授信企业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授信方案报我行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后用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 与我行的关联关系 |
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 | 集体企业 | 承接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室内装饰工程、电器安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填土、填沙、填石工程;承接钢结构工程(不含网架)专业承包叁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刘浩 | 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1座12楼 | 8000万元 | 我行股东中山市小榄镇城建发展发展总公司关联公司 |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我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我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授信总额650万元,若额度全部使用,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净额(即授信金额剔除质押的保证金存款或银行存单后的金额)将占我行2023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27%。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我行与城建集团的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初审,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六、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董事均认为我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我行正常授信业务,对我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